如海外公司放香港设立营业地点,便须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XI部登记注册。 依据公司法例第341条,营业地点包括股份过户处或股份登记处,以及任何用作制造或储存任何货品的地方,但不包括海外公司不用作处任何产生法律义务的业务地点。
注册条件
注册所需费用及时间
一般來說,海外公司登记证明书可在 22 个工作天发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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